• 2018-07-05 17:3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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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(原标题: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胡志国受审:讨取收受资产七百余万元)

      红网时间7月5日音讯,7月5日上午,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、经济侦办支队原支队长胡志国纳贿案,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。

      庭审中,控辩两边对相关依据进行了举证、质证,就本案有关现实的确定和法令适用充沛宣布了定见,被告人胡志国作了最终陈说,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。

    庭审现场。

      检察机关申述指控,被告人胡志国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长、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副局长、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办支队支队长、长沙县公安局局长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经侦支队支队长期间,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在刑事立案、案子处理、改变强制性办法、治安、维稳、扣押款物处理等方面为别人获取利益;使用自己位置、职权构成的便当条件,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在案情刺探、公安内部车辆车牌处理、不合法用地处理等方面为别人获取不正当利益。1999年至2017年,胡志国直接或许经过其妻子、女儿(另案处理)不合法讨取、收受李某某(另案处理)等14个单位和个人的资产及港币、美元和人民币现金合计价值人民币710.2441万元。

      新闻回忆:

      这名公安英模涉纳贿将受审:家里除了盐都要人送

      6月22日,湖南省纪委官网三湘风纪网曾刊发中国科协文章称,胡志国敛财方法多样,从收卷烟、土特产,到承受请客、收红包,再到重庆快餐加盟不法商人打着看望其爸爸妈妈、庆祝生日、住院慰劳、“拜节”等幌子上门送礼,从被迫承受、到自动索要,连胡志国自己都慨叹:“家里除了盐,我什么都要人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
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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